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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肃州:加强交流 共促侦查监督协作配合

时间:2023-08-29 09:38:06  作者: 点击数:

“这堂课内容详尽,实用性强,正对应了我们办案所需,受益匪浅!”近日,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受邀与甘肃省公安厅治安局组织的“全省公安机关办理涉成品油违法犯罪案件培训班”参训干警交流时,一位参加培训的民警这样说。

培训课上,检察官以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近年办理涉成品油案件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成品油的定义、涉成品油违法犯罪案件危害的严重性、如何适用法律条文、怎样取证,以及办案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点问题,并针对最常见的非法经营成品油问题与公安干警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

“此次受邀授课不仅是检察机关办案经验的一次分享和传递,也为检察机关履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强化监督制约、形成侦诉合力、提高办案质效起到了积极作用。”授课检察官表示。

据了解,2022年以来,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要求,严厉打击危险作业、非法经营成品油等涉安全生产类违法犯罪活动,共办理涉安全生产类犯罪案件6件15人。办案中,该院始终坚持以证据为核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办理中的主导作用,提前介入案件侦查,针对性提出介入意见,引导公安机关明确侦查方向;审慎认定关键证据,改变传统“坐堂办案”模式,注重现场勘查取证;适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类案研学会等,及时听取意见总结经验,消除观点分歧、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释法说理,有理有节指控犯罪;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树立“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安全意识,以检察之力守护人民安全,保障社会安宁,实现了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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