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检察文化 > 正文
检察文化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全省优秀检察文化品牌】甘肃嘉峪关:《以长城精神守护公益“长城”》

时间:2023-10-18 14:27:21  作者: 点击数:

让放羊的“钉子户”

变身当上文保员

——以长城精神守护公益“长城”

长城,穿越两千年雨雪,绵延四万里山川,是中华民族的重要象征、民族精神的重要标志。嘉峪关,明代万里长城西端起点,是古丝绸之路要冲,素有“边陲锁钥”之称。

嘉峪关关城,作为国家5A级旅游景点,1961年3月被国务院列为全国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7年12月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是该市举足轻重的旅游资源。2019年8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嘉峪关听取长城保护情况介绍时强调,要做好长城文化价值发掘和文物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弘扬民族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磅礴力量。

历史,一直青睐嘉峪关这块土地。从丝绸之路到“一带一路”,从寂寞到繁盛,嘉峪关都是一处无法回避的通衢要路。如何保护好嘉峪关,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2020年,嘉峪关长城保护“朋友圈”里,一抹“检察蓝”悄然融入,甘肃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让长城资源得到悉心司法呵护。

茫茫戈壁滩,路在有无间。2020年4月14日,嘉峪关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干警穿越戈壁,在长城沿线进行巡查时发现,大红泉堡被人为占用、居住、饲养牲畜,文物安全和环境风貌受到严重破坏。

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占用古堡的人老安,原籍河北,50多岁,年轻时来甘肃打工。从1998年起,老安就在大红泉堡里“安营扎寨”:他建起羊圈、房屋,安装风力发电设备,用石块修补城墙残缺部位,一家人在古堡内生活。2006年,《长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大红泉堡被纳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些年,当地文物部门做过老安的工作,要他搬离古堡。可老安一直没走,成了古堡里的“钉子户”。

“每次来大红泉堡,我们车上都得备一把铁锹。”嘉峪关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带领部门干警,多次穿越戈壁来到大红泉堡了解情况。一次,他们临近大红泉堡时,车子陷入砾石坑,挖了好久,车子才得以脱身。老安边帮忙推车边说,我在这住又不碍你们啥事,你们一趟一趟地何苦来着。

这是个“历史遗留问题”,怎么办?2020年6月16日,嘉峪关市检察院向该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出督促履职的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通老安的工作,促成其搬离大红泉堡,以保护古堡。

最初的沟通并不顺畅,老安很是抵触。在老安眼里,古堡是自己住了20年的“家”,这些年不仅居住,还帮着当地看守保护了文物,不能说搬走就搬走。为此,检察官与文旅局工作人员一道,先后7次来到大红泉堡,与老安反复沟通,详细解释国家对文物保护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

“不能因为办案子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古堡关系着老安一家人的生产生活,他们也只靠放牧养羊为生,如何在搬迁后维系他们的生活也是要考虑的问题。”办案执法人员给老安出主意想办法:你养了几百只羊,现在的羊圈面积小,加之房屋年久失修,有安全隐患,不如搬出古堡,在附近合适的空地重新修建一所房屋,在改善居住条件的同时又扩大了生产规模……最终,老安答应了。

2020年6月23日,老安同意按照要求搬迁并签订整改承诺书。因为老安生活贫困,主要以牧羊为生,嘉峪关市检察院、文旅局、研究院协助老安在大红泉堡附近合适位置修建了住房,供其一家居住。

2020年8月,检察机关收到文旅局书面回复: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后经回访查看,大红泉堡基本恢复原貌,老安新家也焕然一新,房前是一片菜地,屋后是物料场,还安装了风力发电装置,整体规划比较合理,四处打扫得干干净净,颇有塞上田园生活的感觉。

2021年,乔迁新居、继续在附近养羊的老安还被聘为大红泉堡“文物保护协管员”,真正担起保护大红泉堡的责任。

数十年的难题,就这样在大家百折不挠的努力下顺利化解。

“这个过程不仅消除了长城的顽疾,更让我们深刻体会到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在目标上是一致的,公益诉讼既是监督,也是助力,是实现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公益多赢共赢的有效途径。”嘉峪关市文旅局副局长李进贤很有感触地说。

“办案中,我们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充分考虑案件的特殊性,与案件当事人协商沟通,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公益受损问题,使侵占破坏长城的‘钉子户’变成保护长城的‘钉子户’,防止因办案形成新的社会矛盾,这是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的一次深刻实践。”嘉峪关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表示。

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基因和独特的标识。近年来,嘉峪关市检察机关致力长城文物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与党委政府同发力、同推进、同尽责,不断加强与文物保护部门协作联动,通过开展专项监督、全面巡查、重点摸排等工作,全面推进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健康发展,为打造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嘉峪关品牌贡献检察力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