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矿区分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关于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进行专题学习。
会议指出,近年来,打着众筹、返利、投资幌子的非法集资案件时有发生,影响恶劣,亟需整治。分院要贯彻甘肃省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中的职责任务,结合《条例》重点内容,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向本院干警、社会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帮助其提高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以本次学习会议为契机,充分认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树立加强风险警示、引导理性维权的思想自觉。要在学习上求“深”,紧紧围绕《关于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突出防范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学以致用,推动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要在引导上求“活”,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策略,将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善加利用两微一端一站等多媒体平台,开展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式”宣传,提高宣传质量。要在责任上求“实”,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扛起主动作为的责任担当,把宣传月活动成果转化为高标准、高质量、更务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
会议还就抓好分院下一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作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