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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玉强调:强化检委会学习 提高委员履职尽责能力

时间:2021-07-13 09:13:13 来源:法律政策研究室  作者: 点击数:

7月6日,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在第三十八次省检察院检委会会议上强调指出,要把加强检委会学习作为检委会工作的重要方面,通过强化检委会学习,提高委员履职尽责能力,提升检委会议事决策水平。

朱玉强调,要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并重,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检察制度基本理论、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进行学习。要提高学习频率,坚持检委会学习每个月不少于一次,在学习内容较多时,可以每半个月安排一次检委会学习。要增强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和对政策的把握适用,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强化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学习宣传。深刻认识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检察工作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学习、运用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意识。要加强新类型案件的学习研判,认真把握新类型案件的本质特点,以“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为目标,依法办理好新类型案件。要通过学习,不断提升理解法律、适用法律的能力和水平。要强化对高检院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可以以适当方式向相关单位和社会进行推送,以更好的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要强化案例编研工作。加强对所办案件的梳理总结,注重研究和积累在事实认定、证据运用、法律适用、政策把握以及法律监督实践中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争取实现甘肃省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零的突破,并提高被最高检典型案例采用的数量。

要督促下级院检委会加强学习。通过制发通知、调研督察、考核考评等方式,对下级院检委会的学习进行要求和指导。要对下级院检委会学习的内容、频次提出明确要求,进行具体指导。要以检委会学习为干警作出示范表率,倡导形成学习案例、运用案例、编研案例的浓厚氛围。

在办案中要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做到不枉不纵。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守法律、尊重事实;要转变办案理念,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宽严相济等司法理念;要始终牢记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始终把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作为职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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